個人的事,就是我們每個人行住坐臥日常生活的事,有世間事,也有佛法的事。世間事,當然就包括家庭、工作、兒女等世俗事務。印光大師講過一句話,生在世間,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應該做的事,要「敦倫盡分」。本分事要自己去做,不能指望別人來做。自己有父母,不能交給別人來孝養;自己有子女,不能指望單靠老師、靠社會來教育。
「敦倫盡分」,就是敦守倫常,做好本分。
「倫」是倫常道德,「分」是本分。倫常道德是什麼呢?古人歸結為父子、兄弟、朋友、夫妻、君臣這五倫關係。這五倫關係我們要盡量處理好。
單位裡面,就有君臣關係,君臣就是上下,領導與被領導。如果你是下級,人家是上級,那要處理好這個關係。如果你是上級,人家是下級,也要處理好關係,不然下級要造反。同樣的道理,其他四倫——父子、兄弟、夫妻、朋友,在這個世間每一個人都要面對,都要去好好處理。
我們不是要脫離這個世間去追求佛法,佛法就在現實生活當中。有很多人去找善事、做功德,去哪裡找呢?離開家庭、離開生活去找善事。哪裡有救災的,去佈施一點;哪裡有貧困學生,去資助一點;哪裡有放生,去幫助一點。
其實,很多善事就在我們的生活當中。孝養父母,教育子女,乃至工作的事,都是善事,都應該好好去做。
有些人工作不想乾,聽說哪裡放生就很積極;或者哪裡有救災,需要義工,他願意去。該做的本分事不做,另外去找事情做,很多學佛的人都是這樣。
如果我們本分事、應該做的事情都做不好,就不可能沒有煩惱。一旦煩惱來了、業障來了,我們又開始抱怨業障先前。這不叫業障現前,而是我們沒有處理好自己的事。如果把本分事做好,就不會有人來找麻煩,我們就可以安心念佛。
學佛法、做善事、做功德,做對眾生有利的事,不是離開家庭、離開工作到外面去找。
除非在家庭、工作各方面都已經做得很好了,還有更多的時間、精力、資金,那就可以去做更大的善事。不過我們要先從生活中、從現實環境中做事,把每一件事做好、每一天過好。
佛經是來引導我們生活的,佛經念會了要運用到生活當中來。
佛法經常講:要忍辱,要行善,要積德。結果家裡面該我們忍辱、行善、積德的時候,不願意忍辱了、不願意積德了、不願意去關心家人了,把家人當作仇人一樣來面對。這就是我們沒有把佛法學活,沒有把經念活。
佛法的理論不僅僅只是在經典上,經典是給我們一個指導原則,念完經之後,要善於運用。
經典理論很多、很高,我們是凡夫,不可能都做得到,那怎麼辦呢?就是「敦倫盡分」,該做的地方我們先做,把它做好;不會做的,我們通過學習來提高自己的認識,認識高了,事情就會做得更好一點。
印光大師這句「敦倫盡分」就是告訴我們:學佛法求往生的人,不捨棄世間法。
我們並不是要捨棄世法來追求佛法,而是在世間法當中來追求解脫。世間事只是外在上去做,心裡面不牽掛、不執著,隨緣隨分,力所能及把事做好,內心則來安心念佛求生西方,這樣就兩不妨礙。外在不捨,內心放下,這就是佛法高明的地方。
該做的事,力所能及去做,實在做不到,那是我們的能力、個人因緣的問題。能力小一點,就少做一點,做得不好,也沒關係,只要盡到心力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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