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.首楞嚴經卷2。續十番顯見五:約標指顯見性無還。
譬喻。經文:
如人以手指月示人,彼人因指,當應看月。若復觀指,以為月體,此人豈唯亡失月輪,亦亡其指。何以故?以所標指,為明月故。豈唯亡指,亦復不識明之與暗。何以故?即以指體,為月明性;明暗二性,無所了故。汝亦如是!
近就音聲分別以明無性。經文:
若以分別我說法音,為汝心者,此心自應離分別音,有分別性。譬如有客,寄宿旅亭,暫止便去,終不常住。而掌亭人,都無所去,名為亭主。此亦如是!若真汝心,則無所去;云何離聲,無分別性?
廣歷諸法分別以示可還。經文:
斯則豈唯生分別心?分別我容,離諸色相,無分別性。如是乃至分別都無,非色非空;拘舍離等,昧為冥諦。離諸法緣,無分別性。則汝心性,各有所還,云何為主?
承責咨請。經文:
阿難言:若我心性各有所還,則如來說妙明元心,云何無還?惟垂哀愍,為我宣說。
就月喻顯法體。經文:
佛告阿難:且汝見我,見精明元,此見雖非妙精明心,如第二月,非是月影。
以可還顯不還。經文:
汝應諦聽!今當示汝無所還地。
諸相皆還:具列八相。經文:
阿難!此大講堂,洞開東方。日輪升天,則有明耀;中夜黑月,雲霧晦瞑,則復昏暗。戶牖之隙,則復見通;牆宇之間,則復觀壅。分別之處,則復見緣;頑虛之中,遍是空性。鬱[土+孛]之象,則紆昏塵;澄霽斂氛,又觀清淨。
各還本因。經文:
阿難!汝咸看此諸變化相,吾今各還本所因處。云何本因?阿難!此諸變化,明還日輪。何以故?無日不明,明因屬日,是故還日。暗還黑月,通還戶牖,壅還牆宇,緣還分別,頑虛還空,鬱孛還塵,清明還霽。則諸世間,一切所有,不出斯類。
見性無還。經文:
汝見八種見精明性,當欲誰還?何以故?若還於明,則不明時,無復見暗。雖明暗等,種種差別,見無差別。
結不還是本心。經文:
諸可還者,自然非汝;不汝還者,非汝而誰?則知汝心,本妙明淨。汝自迷悶,喪本受淪,於生死中,常被漂溺。是故如來,名可憐愍!
上淨下界法師宣講:第18《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二》 。
續十番顯見:癸五、約標指顯見性無還。
請大家打開講義第四十頁,「子二、開示」。
從本經的研究,不管是「七處破妄」乃至「十番顯見」,一路走來,我們可以發覺:佛陀對內心世界的描述,祂是從二方面來說明的;一個是描述我們的「攀緣心」,一個是描述我們的「常住真心」。
描述「常住真心」的狀態,簡單講就是:不迷、不取、不動。首先我們跟外境接觸的時候,是一種智慧的觀照,我空、法空的觀照;因為不迷的關係,他就不取著,他的心會很安定。所以你看那些老和尚,吃飯就吃飯、睡覺就睡覺,身心很安定,這就是安住在常住真心。所以本經說「找到家」,才是一切安樂的根本,整個生命就能穩定下來。
描述「攀緣心」,攀緣心的特色剛好相反,迷惑、取著、亂動。第一個、迷惑,忘失了本性;第二個、向外執著;第三個、被外境牽引而到處亂動。所以這個人很不穩定,這是一切痛苦的根本。
本經的重點就是「遠離妄想、安住真心」,但是在這之前,你要先分別「什麼是真心、什麼是妄心;什麼是主人、什麼是賊。」你一定要先判斷,才能夠加以取捨。
這一段經文,是因為佛陀開顯了寂常心性之後,阿難尊者不敢承當,這時候佛陀就講出一個譬喻,我們看經文:
(譬喻)『如人以手指月示人,彼人因指,當應看月。
若復觀指以為月體,此人豈惟亡失月輪,亦亡其指!』
(結示)『何以故?以所標指為明月故。
豈惟亡指,亦復不識明之與暗,何以故?
即以指體為月明性,明暗二性無所了故。汝亦如是!』
阿難尊者聽完了寂常心性這種不迷、不取、不動的道理之後,當下還不敢承當。佛陀就講出一個譬喻說:假設一個有智慧的人,他用手指指出月亮的處所;那這個人「彼人」,被指示的人,應該順著指頭去看月亮才對啊。假設我用指頭指出月亮,而你「復」,重複不斷的去看我的手指頭,把手指頭當做月亮,那麼這個人不但亡失了月輪,也亡失了手指的功能。
比方說我現在用手指說:「誒花在這個地方」,那我的指頭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指出花的處所,你應該順著我的指頭去看花,而不是一直在我的指頭上打轉,「誒這個指頭是長的、短的…」一直注意這個指頭,結果亡失了華,也亡失了指頭。
這比喻什麼呢?佛陀講到這個不迷、不取、不動的道理,是要你迴光返照這一念心,而不是讓你在法上一直思惟「這是什麼東西」,好像跟你都沒有關係-心外求法,到最後這個法的功能就失掉了。因為法的目的,是要引導你去了解心性──借教觀心,假設你不順著法的方向去觀心,只是在法上執著,那這個法的功能就失掉了,這樣佛陀說法就沒有意義了,只是當做一種知識、學術研究而已。
以下講出這個道理,『何以故?』,為什麼說你不順著指頭去看月亮,反而會亡失指頭呢?因為指頭的功能是在「指出」這個明月的處所,所以假設不順著指頭的話,那指頭的功能失掉,佛法的功能就失掉了。講了半天,你不用這個法來觀心,以為離開身心世界之外,有一個東西是不生不滅、不垢不淨的,那講這個法就沒有用了。
而且何止是亡失手指的功能,你還搞不清楚光明跟黑暗的差別。什麼叫光明?這個地方是指「能讀的心」,黑暗是指「所讀之法」,你連能、所都搞不清楚!我們應該用:所讀的法來觀照能讀的心,所以假設你不能夠如實地觀照,那「心」跟「法」之間的相互功能就亡失了。何以故?因為你不能借教觀心,就等於是用手指的自體,來當做明月的自體,這樣子光明跟黑暗、能所的關係就搞不清楚了,而阿難尊者就是這種情況。
意思是說:如果你現在聽到這裡,佛陀講到寂常心性的道理,你還覺得這跟你沒有關係的話,那表示你都沒有用這個教理來觀察你這一念心,你只是思惟而沒有借教觀心、沒有迴光返照,那佛陀講什麼法,其實你也不懂。
...
所以,我們讀經典不是在文字上打轉,要借教觀心;順著經典所指的方向觀進去,迴光返照,才能夠覺悟。如果你在那邊分別半天,結果還是用攀緣心,跟之前的老家風一樣;聽完以後,還是一樣迷惑、執著、顛倒、亂動。這就是沒有順著指頭去看月亮,只在指頭上起分別,這就很糟糕!浪費時間。所以這地方,佛陀把聽法的重點指出來,這只是一個總說。以下把真心、妄心的差別,再詳細的說明。
丑二、就體別簡(分二︰寅一、簡緣心可還如觀指影;
寅二、示見性無還如天上月。)
寅一、簡緣心可還如觀指影(分二︰卯一、近就音聲分別以明無性;
卯二、廣歷諸法分別以示可還。)
卯一、近就音聲分別以明無性.
這是就著真心妄心的自體,加以分別、加以料簡,什麼是真、什麼是妄。這地方有二段:第一段「簡緣心可還如觀指影」,二「示見性無還如天上月」。首先簡別攀緣心是必須歸還外境的,因為你假借外境而有,遲早要歸還給它。就好像我們「觀指」,你只是在指頭上攀緣,最後還是要回歸指頭。這一段又有二小段:第一個「近就音聲分別以明無性」,第二個「廣歷諸法分別以示可還」。先看第小一段,就近、就著音聲分別的情況,來說明攀緣心是沒有自體的。為什麼呢?因為我們假借音聲而有,最後還是還給音聲,所以叫「離塵無體」。看經文:
(離塵無體)『若以分別我說法音,為汝心者,此心自應離分別音,有分別性。』
(以喻發明)
(譬喻)『譬如有客,寄宿旅亭,暫止便去,終不常住。
而掌亭人都無所去,名為亭主。』
(合法)『此亦如是,若真汝心,則無所去,云何離聲無分別性?』
這時候,阿難尊者一直不敢承當他的寂常心性,還是願意去承當他的攀緣心。佛陀怎麼破他呢?佛陀說:假設你現在還以這個攀緣我的音聲的這個緣影之心,來當做你的真實心性,那你要注意一個問題:身為一個真實心性,應該是離開了你所分別的音聲,有它自己的體性。也就是說,你這一念心的生起是假借外面的音聲而有的,那你遲早要還給它,因為你是跟它假借來的──從什麼地方來,就要還給它。如果說它是真實的心性、是你的本來面目,那你不應該還給別人,因為它就是你自己,你還給誰呢?所以才說:如果它是真實的本元心地,那麼當聲音離開之後,它應該還在才對啊,這叫「離塵有體」。
以下講出一個譬喻:譬如說有一個客人,要到很遠的地方去,身為一個客人,到了晚上暫時寄住在一間旅館之中。他是怎麼樣呢?暫時的休息,吃一餐飯、住一個晚上,隔天早上又要離開了。所以身為一個客人,他在旅館當中,不可能長久安住的;這生滅心,它讓你高興、它讓你悲傷,只是來來去去的一個短暫因緣。但是我們的寂常心性,它是旅館的主人,沒有所謂來去的情況,它永遠住在那個地方──不生不滅、不垢不淨、不增不減,很清楚的照了萬物。
以下「合法」:『此亦如是』,那真妄之心的道理也是這樣,假設它是你阿難尊者的真實心性,應該就沒有來去的情況,怎麼會離開聲音而沒有它的自體呢?
從上面我們得到一個答案──真心、妄心最簡單的差別就是:
「妄心」:你一定要歸還給別人,它從什麼地方來,就回到什麼地方去。
「真心」:是不用歸還的。
比方說我們打坐的時候,聽到很多鳥叫的聲音,這時候你有二種選擇:第一個、產生迷惑,你認為鳥叫聲是真實的,然後起歡喜心、執著它,開始心動。那麼這個時候,本來心很平靜,開始生起一個波浪,心動了;那我保證這個歡喜心遲早要失掉,因為你是假借這個聲音而有的,當鳥不再叫的時候,你就開始痛苦了。反之,如果是真心,你在打坐的時候聽到鳥叫聲,雖然聽得很清楚,但是你心不動,只是很清楚知道聲音來、聲音走,但是你不動。這個不動很重要!我們一直認為一定要動,才能夠了解萬物,其實不然。比如說我現在看大家,我看得很清楚,誰是張三、李四…但是我心不動。不動的時候,我們就不隨外境而生滅,就能夠做自己該做的事情,而不受外境的影響。這樣你的菩薩道才能夠像「首楞嚴王」究竟堅固。
阿難尊者一直認為「一定要動,才能夠明了萬物」,這是不對的!你也可以不動而了解一切法。你看我現在很清楚知道──聲音來、聲音走;什麼事情來、什麼時候走,但是我保持「不迷、不取、不動」我也是很清楚!所以這裡,我再告訴大家一個觀念:我們不一定要用「妄心」才能夠去造業,我們也可以用「真心」去造作很多的功德,重點要不動。「不動」有什麼好處呢?內心也就能夠不隨外境而影響!所以六祖大師說:不是風動,也不是旛動,是你自己心動。
全世界沒有一個人會傷害你,只有一個人會傷害你,就是你自己傷害自己!真的!你把《楞嚴經》讀通了,你會發覺:所有的痛苦都是自己傷害自己,外境只是一個助緣,它沒有理由傷害你,它怎麼可能跑到你心中傷害你呢!它只是在那邊動,你自己跟著它動,然後你打妄想、傷害你自己,其實說穿了,還是自己傷自己。修行人如果不能明白這個道理,想要解脫很困難,你現在還是認為是別人在傷害你,那你沒辦法修行,連路頭都搞不清楚。
「一切業障海,皆由妄想生。」生命的痛苦,都是我們自己的攀緣心創造出來的,外境只是個助緣,因為你心動,問題出在這個地方。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,所有的輪迴,是我們自己願意輪迴的!
事實上,我們可以作另外一種選擇,可以換個想法,不要用攀緣心,用真心我們會活得更好、更自在,事情會做得更圓滿。不像阿難尊者說的「我離開了攀緣心,什麼都不能做了」,不是這個意思,不是。你也可以不迷、不取、不動,做你該做的事、成就你的功德。
這地方諸位要把這個觀念、這個心地法門弄清楚,你就知道怎麼用功了,原來這條解脫路是這樣走下去的。否則佛陀講了半天,你還是無法受益,要從這個地方去覺悟。
卯二、廣歷諸法分別以示可還。
(兼破緣色)『斯則豈惟聲分別心,分別我容,離諸色相,無分別性。』
(廣至緣法)『如是乃至分別都無,非色非空。
拘舍離等昧為冥諦,離諸法緣無分別性,
則汝心性各有所還,云何為主?」
前面就著「音聲」來破妄想,這以下「廣歷六塵」來破除妄想,妄想是必須歸還的、是生滅的。這種生滅的妄想,豈止是音聲而產生的分別呢!就像阿難尊者,乃至於分別佛的三十二相而出家,你看色塵也會影響你的分別心。你因為三十二相而出家,假設佛三十二相衰老了、消失了,你就不想出家了!所以離開了色相,這個「分別的功能」也消失掉了。
除了聲塵、色塵,乃至於「如是乃至分別都無」,這是講到法塵。乃至於你看外道修習所謂的無想定,進入無想的狀態,他的分別心都不存在,外在所分別的境緣都不存在,進入到一種「非色非空」的狀態。「非色非空」它不是色相,也不是跟真空理性相應,只是一種「無想」的狀態,但這種無想的狀態還是第六意識的一種法塵。外道的「拘舍離等」就把這個「非色非空」冥頑的狀態,當做「冥諦」。
關於「冥諦」我們解釋一下:外道在禪定當中,見到八萬大劫之前是一片的黑暗,因為他只能看到八萬大劫,所以就認為這黑暗相,就是一切法生起的根源,把它當做涅槃、當做我們真實的歸依處;其實這還是一種法塵、還是攀緣心,這叫做「冥諦」。
這種「冥諦」進入到無想的狀態,也就是離開了法塵,他的分別心也消失了,當他禪定失掉的時候,他那正念也消失掉,因為他也是因為「非色、非空」無想的狀態而生,當無想狀態破壞之後,他的正念就會消失掉,所以還是屬於生滅的。
『則汝心性各有所還,云何為主?』我們依止攀緣心在六塵當中活動,哪一個才是我們真正的主人呢?我們聽到聲音起高興,最後這個高興也要還給聲音;看到色塵而出家,最後這個出家的心也要還給色塵;還到最後,根本找不到真正的主人,都是在心動。這等於是訶責這個生滅心-離塵無體。
我們要知道一個觀念:佛法的「首楞嚴王三昧」,它不迷、不取、不動,但不是無想,不是看到事情都不想,不是這樣。外道知道攀緣心不好,他怎麼辦呢?就把攀緣心壓死,讓它都不想。如石壓草,這樣不能解決問題。因為你的迷惑還在,問題不是你想不想,問題是你那個顛倒的心沒有消除,你把石頭壓下去,禪定失掉了,石頭搬開,春風吹又生。我們遇到事情的時候要生起觀照──是先有觀照才不動的,不是無想的!這個地方大家要把「外道的冥諦」分清楚。
寅二、示見性無還如天上月( 分二︰卯一、承責咨請;卯二、正示無還)
卯一、承責咨請。
這一科分二段:「承責咨請,二、正示無還」。「承責咨請」是阿難尊者承蒙佛陀的訶責之後,有所覺悟了,知道從教理當中要觀心,這時候再進一步的啟請。看經文:
(經文)『阿難言:若我心性各有所還,
則如來說妙明元心,云何無還?
惟垂哀愍為我宣說。』
阿難尊者說:我現在知道我的「攀緣心」都是跟六塵借的,到最後都要還給人家,就像這個客人暫住旅館,休息一下就必須離開。那麼佛陀說我這個微妙光明的心性,是無所歸還,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希望佛陀依止大悲心,為我等凡夫眾生再進一步的開示,到底我把所有東西都還給別人之後,剩下了什麼?
我們講本來面目,直下承當,也就是「什麼是你自己?」到底我是誰?誰最能夠代表我自己?以本經的觀念,先把借來的東西全都還掉,就能夠找到你自己。好比你一個人,從樓下走上來,你什麼都沒有,就一個人;然後你跟學院借一張書桌、一張椅子、一支筆、一些紙…在那邊寫字。雖然你現在有很多東西:桌子、椅子、筆、紙等等;但是這些都是跟學院借來的。當你離開的時候,筆、紙、桌子、椅子通通還給人家;剩下呢?剩下就是你自己了。從這個地方你就能慢慢體會。我只能夠先講到這個地方,下面佛陀會詳細說明。
卯二、正示無還(分三︰辰一、就月喻顯法體;辰二、以可還顯不還;
辰三、結不還是本心。)
辰一、就月喻顯法體。
佛陀告訴我們說:當我們六根攀緣六塵時,借了很多很多的因緣,這些因緣都要還給人家,死了之後都要還給人家,只有一個東西不用還給人家,就是「你自己的東西」。
這當中有三段:第一個「就月喻顯法體」,第二個「以可還顯不還」,第三個「結不還是本心」。首先看第一段,是借著月亮的譬喻,來顯現法的自體;所謂「法體」,就是真如本性的自體。看經文:
(經文)『佛告阿難:且汝見我見精明元,
此見雖非妙精明心,如第二月,非是月影。』
佛陀正式要開顯的是「見性」,但是祂必須假借「見精」來開顯見性,所以佛陀說:比如說你阿難尊者,現在看到我的相狀。你是怎麼看到呢?是假借『見精』,就是「見分」。前面講到「本見」就是見性,它是沒有能所的,它看到一切法很清楚,但是它沒有能、所,但是你念頭一動之後,就產生「能見的見分」跟「所見的相分」,產生了能、所。
因為「見分」照了萬物的時候,它的第一念是不帶名言,所以講「見精明元」──這個見分本自清淨光明,它這個光明不是本性,但是因為它不帶名言的分別。<唯識學>說它是「依他起性」,所以它是帶妄的,但不是「見分」跟「相分」產生的、執著以後的「遍計執」執。所以「見精」本身是一個帶妄的東西,但是因為還沒有生起分別,第一念沒有分別,所以說『此見雖非妙精明心』,雖然「見分」不是我們真實精明的心性,但就好像是「第二月」,已經不是「月影」了。
這裡講出三個東西:第一個、「月亮」,真實的月亮代表我們的本來面目,也就是我們的「見性」。之後我們一直捏眼睛,捏了幾次,看到月亮旁邊產生一個「月影」,一個模模糊糊的月亮影像,就著月亮所產生月的影子;同樣一個月亮,但是看似有點模糊,這就是「見分」,已經很接近見性,但還不是見性。第三個是什麼呢?是月亮印在水中,產生一個月的影像,這就是「妄想」,依水而有,這個月影是依水而有,沒有水、不可能有月影,最後還是要給水,這是生滅的。
佛陀這地方是假借第二月來開顯第一月,借著「帶妄的見分」來開顯「真實的見性」。為什麼呢?見性無形無相,你很難開顯,「開口便錯,動念即乖」,說你「才動眉頭,就犯了祖師的規矩」,根本沒辦法動念頭。因為這個無形無相的見性很難去開顯,所以只好假借「見分」來開顯──借用顯體。
我們看佛陀怎麼開顯。這一段很重要─要知道什麼東西是借來的、什麼東西是要歸還的。
辰二、以可還顯不還。
從「歸還」的因緣當中,顯現不用歸還的、我們眾生本具的見性。先看第一段:
(許示無還)『汝應諦聽!今當示汝無所還地。』
佛陀說:現在你們應當如實的聆聽,我將開示在一切因緣當中,什麼是你真實的本來面目、什麼是無所歸還的。這以下佛陀講出了四對有八種相狀。
所謂「四對」,我先簡單講一下:「明暗」一對,光明跟黑暗,「通塞」一對,「同異」一對,「清濁」一對,總共四對。這四對當中各有所還,我們先把經文唸一遍,再作說明:
(諸相皆還)
(具列八相)『阿難!此大講堂,洞開東方,日輪升天,則有明曜;
中夜黑月,雲霧晦暝,則復昏暗;戶牖之隙,則復見通;
牆宇之間,則復觀壅;分別之處,則復見緣;
頑虛之中,徧是空性;鬱[土+孛]之象,則紆昏塵;
澄霽斂氛,又觀清淨。』
這地方的「四對八相」,在古德的註解當中,特別是圓瑛法師有講到法體跟相用-「體」跟「相」。比如說日輪,日輪就是太陽跟光明的關係,日輪是體,光明是它的作用;有日輪才有光明,所以光明是跟太陽借的。假設太陽走的時候,也會把光明帶走。對不對!為什麼有光明?因為有太陽。太陽是體,光明是它的作用,太陽離開的時候,一定會把光明帶走。這個道理就是:體一離開,一定會把它的作用帶走!
我們先看「明暗」:比方說在這個大講堂當中,『洞開東方』,你把門窗打開後,在東方的地方,我們看到日輪緩緩的升到天空,有太陽就能產生光明,則有光明的照曜;所以是以太陽為自體而產生光明,光明因太陽而有。『中夜黑月,雲霧晦暝,則復昏暗。』到了「黑月」,黑月就是三十號的晚上,而且是在「中夜」,大概是在子時的時候,在沒有月亮的晚上的子時,假設空中又有很多雲霧的障礙,就會出現一種「晦暝」昏昧的氣象,這時候空中產生一個黑暗的相狀。那麼這個黑暗相狀是怎麼來的呢?是因為有「黑月」的關係,才產生黑暗相,所以這個昏暗是跟黑月借來的。這是明、暗一對。
再看「通塞」:『戶牖之隙,則復見通。』你看那個「戶」就是大門,「牖」就是窗戶,窗戶跟大門沒有關閉的隙縫當中,可以看到一個內外通達之相。通達之相是怎麼有的呢?是因為有隙縫,你把隙縫塞住了,通達之相就沒有了,所以通達之相是跟「隙縫」借來的。『牆宇之間,則復觀壅。』我們在牆壁跟屋宇之間,看到一個壅塞不通的相狀。為什麼會有壅塞呢?是因為有牆壁隔住,所以就不通,這個壅塞是跟牆壁借來的。這是講通、塞一對。
以下看「同異」-相同跟差異。先看差異:『分別之處,則復見緣。』這個地方先講「見緣」。這個「見」是指能見的心,「緣」是所見的境,因為有能見的心,跟所見的境的和合,才產生很多差別差的情況,因為有「見緣」才有「分別」。所以這個分別的差別相,是跟見緣借來的。『頑虛之中,徧是空性。』這個是講同相。為什麼有這個冥頑不靈之相呢?因為有廣大的虛空,所以才現出冥頑不靈之相,所以這個冥頑不靈之相是跟「虛空」借來的。那麼「虛空」表示相同的相狀,「分別」表示差別的相狀,這是第三對。
第四對講「清濁」:『鬱[土+孛]之象,則紆昏塵。』「鬱[土+孛]」的「鬱」是指早上的地氣。你看我們山中早上起床,會有一種白色的雲霧,就是地氣。「[土+孛]」是指空中的灰塵,那麼地氣跟灰塵的夾雜,而產生一種昏濁的相狀,這個昏濁相狀是跟「鬱」借來的。『澄霽斂氛,又觀清淨。』「澄」是指雨過天晴之後,「澄霽」,這個時候雨水把空中的灰塵洗淨了,烏雲也收攝起來了,顯出一種很清淨的相狀。所以清淨的相狀是怎麼來的呢?是假借「澄霽」的因緣而有,是跟它借來的。
佛陀先假借世間有為法-借跟還的關係,來表示我們生滅心跟外境的關係。先講這個各有所還,看經文:
(各還本因)『阿難!汝咸看此諸變化相,吾今各還本所因處。
云何本因?阿難!此諸變化,明還日輪,何以故?
無日不明,明因屬日,是故還日;
暗還黑月、通還戶牖、壅還牆宇、
緣還分別、頑虛還空、鬱[土+孛]還塵、清明還霽,
則諸世間一切所有,不出斯類。』
(見性無還)『汝見八種見精明性,當欲誰還?何以故?
若還於明,則不明時無復見暗,
雖明、暗等種種差別,見無差別。』
先看這些「有為法」各各有所還。佛陀說:你看到四種八對的變化相,其實它們都有一個因緣:它從什麼地方來,終究要被它帶走,要還給對方的。怎麼說呢?比如說『此諸變化相』,你看光明,為什麼會有光明?因為有太陽才有光明,所以我們看到光明,不要太高興,那是生滅法,不是你的東西,只要你要「還」給人家的,都不是你的東西,都只是暫時的一個過程。所以光明總有一天是要歸還給太陽。
『暗還黑月』當你看到黑暗也不要悲傷,它也不是你本來面目,因為黑暗是要「還」給「黑月」,當黑月過去了黑暗也就消失了。其次『通還戶牖』這個內外通達之相,是因為有門窗的關係,所以你遲早要「還」給門窗的。『壅還牆宇』那麼壅塞不通之相,是因為有牆壁的關係,所以要「還」給牆壁。
第三『緣還分別』這個地方要注意,因為有「見緣」的關係,才有差別的相狀,所以差別要「還」給見緣。『頑虛還空』這冥頑之相要「還」給虛空。最後一對:這種地氣的昏塵──昏昧之相要「還」給塵土。那個清明之相是要「還」給雨過後的天晴。
由此觀之,世間一切種種差別相狀,都不出這個道理。什麼道理呢?從什麼地方來,就要還到什麼地方去;你跟什麼因緣借來的,就要還給人家。
『汝見八種見精明性,當欲誰還?』雖然說這八種法是變化的,但是你去感受這八種法的那個「見分」、那個明了性,是不用「還」給別人的。換句話說:我這個六根門頭的明了性看到光明,所見的光明是要還的,但是這個明了性是不用還給別人。為什麼?你還給光明,那你就不能見到黑暗了,所以我們同時看到光明,又能夠看到黑暗,這表示當我們把光明還給太陽時,我們那個明了性是沒有還給對方,所以我們還可以看到黑暗。
總結來說:「明暗」、「通塞」等等相狀,有種種差別,但是會歸起來,我們的「見性」是無所歸還的,明來見明,暗來見暗,乃至於清來見清,濁來見濁,這個地方很重要哦,很重要!
什麼是我們的本來面目?我們這一念心無始劫來,跟很多人結很多善緣、很多的惡緣、很多想法…已經釐不清我的本來面目到底是什麼。很簡單,你把借來的東西全都還掉,你的想法、你的歡喜、喜怒哀樂都是假借外境,把這些該還的還掉之後,剩下的就是你自己的東西,不必歸還給別人。我們看總結,「結不還是本心」:
辰三、結不還是本心
(判別取捨)『諸可還者,自然非汝,不汝還者,非汝而誰?』
(自迷沉淪)『則知汝心本妙明淨,汝自迷悶,喪本受輪,
於生死中,常被漂溺,是故如來名可憐愍!』
佛陀告訴我們怎麼判斷,什麼是我的本來面目?什麼是暫時的因緣呢?佛陀說:只要是必須要歸「還」的,暫時跟外在因緣借來的,你就要歸還給別人──那麼要歸還的,表示它不是你的本來面目!
好比你說我現在很高興,這個高興不是你的本來面目,因為是有人讚歎你的關係,如果他不讚歎你,你就高興不起來,所以你遲早要還給別人。那這些都不是你的本來面目,只能一時受用,但是你要知道,它遲早要歸還給別人的。
『不汝還者,非汝而誰。』那麼我們這一念寂常心性,清淨本然的這一念心性,能夠照了萬物的心性,「不迷、不取、不動」的心性,物來見物,物去的時候不歸它去,就是保持不迷、不取、不動。那麼不必歸還的這個明了心性,那不是你,那是誰呢?不用歸還給別人,當然就是你自己了,你還不敢承當!
『則知汝心,本妙明淨』。所以,當我們把借來的東西全都歸還以後,剩下一種微妙光明清淨的本性,這就是我們的本來面目。因為無始劫來一念的迷惑,這個很嚴重,一念的迷惑,然後離家出走-真如不守自性,開始妄動以後,開始在三界流轉,喪失本性,枉受輪迴。在生死當中,受著業力的漂溺,實在是可憐愍者!
我們在借來的東西當中產生迷惑,現在要把主人跟客人分清楚,你的心中有很多東西,有些東西不是你的,是借來的,你跟人家借來的,你遲早要還給人家;但是你還清楚之後,剩下就是你自己的。
有一位禪師開悟之後說:雖然我去年很窮,但是還有一個立錐之地,還不錯,還窮到有一個腳站的地方;我今年窮,錐也無,窮到連站的地方都沒有了!這表示什麼?功夫進步了,就是他心中本來還有一點迷情執著,到了今年,完全離一切相。所以禪宗說:「不與一切萬法為伴侶者,是誰?」雖然我們心中有很多的想法,但這都是從過去的生命當中,點點滴滴累積借來的東西。我們遇到一個好的環境,培養一些正面的想法;遇到一個不好的環境,對某些事情產生負面的想法。其實都沒關係,因為它都是借來的,你的本性還是依舊清淨本然,你可以重新開始。
關於《楞嚴經》的修行觀念,我再講一下,它有二個重點:
第一個、首先恢復本來面目,先把借來的東西還給人家,還到無可還的時候,那個是誰?先求不變,先把借來的東西全部還給人家。
然後,回到本性之後,再稱性起修-從空出假,這個時候再跟人家借東西。但這個時候你借,不是執著,是大悲的願力-借假修真,假借因緣還來積功累德、廣度眾生。
所以,我們應該怎樣修行呢?先還再借!先把東西還給人家,回到你的清淨本性,然後再重新出發,一定要這樣,否則你一輩子跟外境糾纏不清,你很難解脫出來。
先求不變─「無不還歸此法界」;然後再求隨緣─「無不從此法界流」,一定是這樣的次第,先把借來的東西還給人家,還到無可還的時候,再從那個地方出來,這個時候再重新借一次。但是心態完全不一樣,你照樣吃飯、睡覺、拜佛,但是所做的功德,都是跟無上菩提相應,想法完全不一樣!
今天的課程很重要,諸位要好好去體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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